海口乡镇建房子贷款与提取问题![贷款业务]

2010-01-15 22:11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想在老家(海口市的乡镇)建房子,由于资金不足想通过公积金贷款及提取公积金,不知道是否可行!可行的话需要那些证书,什么证书都得在一年之内发的才有效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Fengxuesi:您好!现就您在网上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一、根据《海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规定,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您申请自建房公积金贷款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必须是报建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文件。4、自筹资金不得低于建造住房所需费用50%。5、同意按照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6、借款人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借款人及其配偶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7、所建造的房屋能够进行上市交易,变现能力强,且能够设定抵押。8、建房土地必须通过有偿出让方式取得,且借款人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人。9、具有自建住房的建筑工程概预算书和工程建设进度计划。10、所建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11、所建房屋位置在市县级(含)以上城区。二、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以下资料: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职工个人公积金银行账户信息单。3、配偶提取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发证之日起1年内有效)。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00九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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