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个管理办法什么时候能启用呀,管委会给大家办点实事吧。[贷

2010-01-15 22:11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部分摘自《海南日报》2006.03.01文    海南没有叫停公积金      “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陈小说今天通过本报郑重承诺,海南从未停止过公积金贷款发放等业务,公积金没有被挪用,公积金的安全没有问题。    她说,目前暂停的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只是诸多项公积金业务中的一项,待新方案出台后即可恢复。”      暂停单项业务只是为了防微杜渐      据陈小说说,自海口市1995年在全国率先实施公积金制度以来,我省的公积金贷款发放业务在11年来从没有停止过,关于公积金的多项业务仍在正常办理之中。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之所以暂停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是因为管理中心在办理业务中发现,有人使用假合同套取公积金,违反了公积金的管理规定。    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去年10月份的初步调查,发现有4家单位共计14人,或矛用银行的印章,或提供虚假材料,套取公积金数额29万元。去年11下旬,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中针对某些单位和个人联合共同造假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现象,决定暂时停办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    但是,根据海南公积金的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可用于偿还住房贷款(仅限于银行发放的商业贷款),但住房公积金是必须用在住房上的专项资金,不得随意挪用,一些人误以为自己的公积金是可以自由支配的钱,采取多种手段套取。陈小说说,有些人利用假合同,套取的公积金虽然都是自己的钱,但是长此以往,这种现象得不到及时遏制,会导致公积金提取超出计划内的安排,深知为了满足职工提取需要动用计划外的那部分,这样下去当有人真正需要贷款或提取时,很可能就会出现没钱可贷的局面。长此以往,正格住房公积金就会失去原有的意义。因为建立公积金制度的目的在于减轻购房者的压力,让职工出一些,单位或者国家再出一些,形成向购房者提供低息优惠政策良性循环机制。海南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人员发现,公积金支取一度出现了一场波动:2005年支取量达到1.6亿元,而正常年份仅为8千万元。      公积金运营只能用于发放贷款或购买国债      为什么不是所有的人申请都能得到批准呢?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业务人员解释,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运转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必须运营盈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积金必须要有一部分用于运营和使用,管理中心对公积金制定了使用计划,不能敞开使用,对不同业务的资金规模有控制。对于公积金的安全问题,陈小说表示,省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遵循国家规定,运营只用于个人购房贷款和向银行购买国债,其它方面的投资则不允许。    据悉,全省公积金金额已有20多亿元,其中省本级公积金的规模约10亿元。中央电视台前段时间来海南查公积金问题,原以为海南省本级的公积金也因挪用出现了问题,后来发现不是管理中心的问题,而是有些人造假套取公积金。    记者在省建设厅采访时意外发现,有的国有企业已连续几年在职工的工资上扣取公积金,单位却没有按规定配备应承担的部分,也没有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严重损害了职工的权益。      商业还贷短时间内恢复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会正取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办理该项业务。管理已经起草的有关公积金申请、审核、提取的四个管理办法(《公积金规集办法》、《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公积金组合贷款管理办法》),并且与建设银行互相交换了修改意见,现已提交给了省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目前正在等待审批实施。    “只要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和审定,通过之后,这项业务就可以恢复”。他们表示。    据悉,为了防止个人套取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委托的金融部门、公积金使用本人达成协议,三方共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书后,管理中心直接从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上,逐月将钱划拨给银行偿还购房贷款本金,不经过个人之手,而是直接从公积金的账户中按月扣。并出台了实施了公积金跟踪监督管理制度,完善了受理人、审核人、审批人三者互相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受理、审核、审批分开,层层把关,它的使用和管理会更加的规范。[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2520:08:13编辑过][/color][/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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