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提取与贷款[贷款业务]

2010-01-15 22:11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您好!本人与妻子打算用公积金买一套二手房,信息如下:总价46万,首付要184000,贷款276000元,贷20年。我们两人月收入均为4000元,我的缴存比例为12%,她的为10%。妻子是省公积金中心的账户,账户余额为29000,我是海口市公积金的账户,余额为15000。问题:1、我们想用账户上的余额44000支付首付的一部分,同时再用公积金贷款276000元,是否可以?2、因为首付为184000元,是否我们先支付140000,然后申请提取44000作首付,还是我们先垫付44000元付184000元的首付,然后提取44000元。3、贷款她是主申请人,我的市公积金账户是否具备联合申请人的资格?办理的话是只要她到省中心办理,还是我们要到各自的公积金中心办理?麻烦您能详细的说明一下,非常感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现就您在网上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1:可以申请提取20万元住房公积金用于首付,应提供(一)基础性资料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职工个人公积金银行账户信息单;3、配偶提取的须提供结婚证原复印件;4、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和职工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二)必备资料须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房地产转让税收证明书和契税完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限一年)2:可以在我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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