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积金提取事宜[支取业务]

2010-01-15 22:08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公积金提取的事情。请问:我是2004年--2006年3底结束在海南省工作的,之后就去其他地方工作了,也在现在的地方重新开户交付公积金的。那原来在海南交付的这些是否可以直接提取出来?要怎么个操作程序的,能告诉偶一下吗?

管理中心回复: 深海鱼:您好!现就您在网上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1、如您在现工作所在地购房、建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就可以到我中心来申请提取公积金。2、您在海南的公积金已属封存状态,您可以申请把海南的公积金转移到您现工作单位所归集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898-6653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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