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问联合贷款的问题[贷款业务]

2010-01-15 22:07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上次问的您好,我和女朋友买房,已经付了首付,购房合同也是写两个人的名字,我们可不可以一起用公积金贷款,我作为主贷款人,我女朋友作为联合贷款人,我的公积金已经连续存够六个月,还在继续存,那请问对联合贷款人还有什么要求吗?您回答说您的女朋友只要缴存住房公积金,就可以作为联合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我想再问一下她的住房公积金有没有必须存缴超过六个月的限制?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小雄:您好!现就您在网上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由于您的女朋友不是主借款人,所以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没有六个月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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