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表(2)

2009-04-21 00:00   来源:泉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1)内部网站:www.qzgjj@sina.com (2)监督电话:059522179303 2 行政强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38条《泉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意见》第25条 市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管理中心按法定程序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   市中心监察审计科 (1)内部网站:www.qzgjj@sina.com(2)各县(区、市)管理部 相对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4日内可对处罚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或可提出听证的权利。 (1)内部网站:www.qzgjj@sina.com (2)监督电话:059522179303 3 行政许可(住房公积金归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4条、《泉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意见》第7条 各县(市、区)管理部、市中心归集信息科    单位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及《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登记→经办银行办理账户设立     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缴存登记,凡表册等资料齐全,马上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给予指导和咨询 市中心监察审计科 各县(市、区)管理部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托银行或管理中心(管理部复核。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1)内部网站:www.qzgjj@sina.com (2)监督电话:05952217930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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