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购、建房手续(正本)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
(二)借款人按要求填写表格,备齐所需材料(详见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目录),经借款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借款人将材料送至借款人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借款人的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审批。
(四)通知借款人到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五)贷款承办银行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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