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冲还贷款业务流程

2010-01-29 16:35   来源:kmgjj.com   分享到:

委托提取冲还贷款业务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直接转账至公积金龙卡用于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业务。目前,先在建设银行试点,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一、客户申请
(一)按照公积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规定,贷款客户提交相关资料,委托建设银行贷款发放行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冲还贷款,并与建设银行贷款发放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冲还贷协议》;
(二)建设银行汇总后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委托提取冲还贷申请。
二、公积金中心审批
(一)公积金中心负责提取业务的经办人员对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二)经办人员在公积金中心计算机系统中进行录入审批,并标注审批信息;
(三)经办人员向建设银行返回审批结果,明确贷款客户支取公积金的年限以及每月提取的公积金额度。
三、建设银行贷款发放行签约(系统签约录入信息)
(一)贷款发放行核对由贷款客户提供的、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的相关材料,提取申请未被批准的,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并退还申请资料;
(二)贷款发放行将审批同意的申请人相关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公积金账号、住房公积金贷款账号、住房商业性贷款账号以及冲还贷方式等,输入计算机进行系统签约;
(三)计算机系统进行信息审核,系统后台设置逻辑检查程序、建立信息综合查询程序为管理提供信息、记录操作日志对每笔操作可追溯;
(四)建设银行贷款发放行通知客户审批结果,领取系统打印的《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冲还贷协议》,交贷款客户确认,如与批准情况不符,可向公积金中心反映;
(五)根据《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冲还贷协议》,贷款发放行对个贷系统中的个人贷款信息进行“委托扣款信息”修改。
四、建设银行委托提取冲还贷款
(一)根据签约的《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冲还贷协议》,建设银行定期按月从贷款客户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提取公积金;
(二)根据各贷款客户公积金帐户的委托提取额度,建设银行从公积金中心专用帐户中将资金划入委托人签约的公积金还款专用帐户内;
(三)在日终扎帐后建设银行生成当日提取数据,并传输到公积金中心信息处。
五、凭证传递及账务处理
(一)建设银行核算主体行在次日10:00前打印提取明细清单,连同转账凭证返公积金中心计划财务处;
(二)公积金中心信息处在次日10:00前对建设银行传输数据进行处理;
(三)公积金中心计划财务处根据建设银行会计科目表、提取清单审核信息数据处理结果,核对一致后,编制完成业务日结账单交后台进行会计核算。
六、通知客户
对每次成功办理委托提取冲还贷业务的贷款客户,由建设银行负责及时告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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