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的通知

2008-04-29 00:00   来源:青岛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青住金字〔2007〕4号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各处、室,各管理处: 本文来自织梦

最近,部分职工反映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中出现不需提供提取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现象、甚至不法分子公开在网上发布“迅速帮助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广告,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为了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严格住房公积金提取,确保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用途使用,现就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copyright dedecms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严格按照《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提取证明材料,严格把关,不得随意放宽提取范围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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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办理,柜台工作人员要认真审核单位经办人的身份。特殊情况下需由职工本人办理提取业务的,要从严审核提取人的身份并经管理处负责人批准后办理;非单位经办人或非职工本人(非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未经许可,一律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内容来自dedecms

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扣留申请证明材料并通知行为人所在单位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文来自织梦

柜台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copyright dedecms

四、各管理处要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积极采取加强提取柜台工作人员思想和业务教育、强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审核、业务轮岗等形式杜绝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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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0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织梦好,好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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