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限价商品房,户主只能是我父亲,用我的公积金贷款,请问可以

2009-03-03 00:00   来源:青岛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我家申请了限价商品房,由于是家庭申购,户主只能是我父亲,但由于我父母单位早已破产,父亲是协保人员,一月只有265元工资,母亲退休一月900元左右,我想用我的公积金贷款,请问可以吗?
    答: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是所购住房的产权所有人。从来件说明的情况看,如你家庭申购的限价商品房只能以您父亲的名义购买,则不能以您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如经协商,家庭申购的住房能以您和您父亲的名义共同购买,同时您具备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则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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