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2008-04-29 00:00   来源:青岛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青住金字〔2007〕83号 dedecms.com

 各管理处: 织梦好,好织梦

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0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精神,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规定通知如下:

内容来自dedecms

一、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30万元不变,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15万元调整为20万元。

本文来自织梦

二、七区商品房和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最高限额,即商品房30万元,二手房20万元。 内容来自dedecms

三、即墨、胶南、胶州三市的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区域限额分别由15万元、15万元、10万元调整为20万元,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区域限额维持10万元。

织梦好,好织梦

四、平度、莱西两市的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区域限额由10万元调整为15万元,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区域限额维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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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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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0七年九月十八日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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