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 最高可贷34万元

2010-06-01 14:22   来源:如东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从6月1日起,南通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由原来的25万元提高到34万元。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促内需、保增长的信贷调节作用,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职工购房能力,更好地支持自住型、改善型购房消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日前,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意见》。     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调整,仍然以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以加大对职工解决住房困难的支持力度为宗旨,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700元以下各档标准相应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1万元,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80-100元的职工,可贷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6万元。同时增加三档可贷标准:住房公积金月缴存900—1000元的,可贷28万元;月缴存1000—1200元的,可贷31万元;月缴存1200元以上的,可贷34万元。     中心同时明确了每户最高可贷款额度: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的,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和抵押物价值的80%;借款人如果以国库券、银行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押,贷款额度加贷款利息不得超过有价证券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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