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在破产清算时要补缴吗?

2007-02-08 15:16   来源: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分享到:

按照国办发(1996)35号文有关规定,破产企业自宣告破产之日起可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以前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要进行清算并优先予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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