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本人分别在余杭区的两家单位有工作过并缴纳住房公积金,两家单位好像是在两个账户上的,我现在查询只能查到第一家单位缴存信息,然后账户是封存的,第二家的信息没有,是怎么回事?还有我现在到第三家工作,我的公积金缴到杭州去了,那么这三家的公积金我是否可以转移到现在账户上,还是不用去管.还有我的第一家单位已经注销,那么如果我要买房,如何提取这部分公积金.
回复:经沟通,您原先工作的一个单位已注销,待该单位办理好托管手续后才能办理您的转移手续。您可以先将另一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移至杭州,办理时所需的资料和表格为:转入地出具的开户确认证明一份、原单位与现单位盖章过的《余杭区住房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和原单位盖章过的《余杭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注表格可在余杭公积金网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