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各位领导,1)我与10年8月份申请购买了余杭区特殊人才房。由于10年7月份才由单位购买的公积金。所以当时未能利用公积金贷款。现在缴纳公积金已经超过六个月。我去公积金中心咨询过,公积金按规定只能贷30万,我建行总贷款45万,另外15万要我一次性还清后方可公积金贷款。我想知道另外还有没有政策不还15万,但是可以利用公积金及贷款。2)公积金贷款转按揭是啥意思?
回复:经电话联系,您目前的商业贷款余额仍有近45万元,但您的公积金可贷额度只有30万。申请办理转按揭手续须将公积金可贷额度之外的商业贷款余额全部付清。如目前不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请暂缓考虑申请转按揭。另,“转按揭”业务系指商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