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省四监公务员,咨询公积金提取问题

2011-09-12 00:00   来源:余杭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是省四监一名公务员,公积金交余杭公积金中心,以前在嘉兴工作的时候用嘉兴的公积金贷款买了房,现在想提取余杭的公积金去还嘉兴那套房子的贷款,是否可行,如果可行需要什么手续?
回复:可以的。具体办理时需填写《余杭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可向我中心领取或余杭公积金网站下载)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借款行盖章的还款明细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中心提取窗口办理。由于您买的住房在嘉兴,为方便我中心工作人员尽快完成职工异地购房资料真实性的审核工作,建议您同时携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交我中心工作人员复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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