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提取

2012-02-18 00:00   来源:余杭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是五常街道的拆迁户,现已拿到其中两套拆迁安置房,请问我如果要装修这两套房子是否可以将个人及配偶的公积金提取出来?装修拆迁安置房是否符合其提取的条件?如果符合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及手续?本人不知此问题具体应该问哪个部门,希望街道耐心点给个解答,万分感谢!
回复:住房装修是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但您可凭拆迁安置房的相关资料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具体办理时需填写《余杭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同时持本人身份证、拆迁安置协议、购房补差发票(非购房人本人的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等)的原件及复印件至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二楼公积金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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