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补缴及转移办理手续

2012-06-14 00:00   来源:余杭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1、公积金在2010年11月份单位离职停缴,能否补缴2011年12月到2011年9月共10个月如能补缴应该怎么办手续?2、能否把余杭的公积金转移到浙江省公积金。手续该怎么办理?
回复:经电话沟通,您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补缴的条件,您可将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转移时需提供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确认证明》,并填写《余杭区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需原单位和现单位盖章)、《余杭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需原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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