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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提取。须提供经房屋租赁备案登记部门备案登记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款收据,并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未婚的,须提供未婚证明。同时还须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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