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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回复:你好!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还可以提取其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若你父亲已按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了住房公积金,则可以凭父子关系证明及其他资料提取你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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