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循环授信”

2010-02-27 21:52   来源:衢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在衢州招商银行申请了“循环授信”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该贷款3年之内必须结清然后重新申请新的贷款。请问到时续贷后的贷款能否继续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冲积贷款本金和利息?如果可以,该提供哪些资料?又该如何办理?如果不能,那真是上当了!请回答,

管理中心回复: 小余,你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偿还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可凭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提前还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提取时必须的相关证明材料(盖过单位财务印鉴的公积金支取四联单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还款凭证所载明时间后的三个月内到本中心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额度以还款凭证所载明的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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