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3)

2007-04-19 08:33   来源:衢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5、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gjj123

户口迁出证明、单位调令、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证明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6、非本市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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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本文来自gjj123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本文来自gjj123

死亡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或遗赠或继承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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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实行托管管理或破产、解散、注销的单位 gjj123

由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衢州市公积金转移单》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9、购买商品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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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预付款税务收据(预付款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30%)或结算税务发票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10、购买房改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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