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领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

2009-06-04 09:10   来源:丽水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分别于2006年2月17日和2008年12月19日向你处申请公积金贷款20万元和31万元,现在我夫妻两人在你处有公积金余额(4月份止)10万元多元,请问我可以将10万多元的公积金领出来归还你处的公积金贷款吗?

管理中心回复: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签定借款合同一年内),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留足一年还贷额外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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