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个人购买自住房 可直接提取公积金

2010-08-11 00:00   来源:沈阳日报   分享到:

      目前,全市共有1.4万家单位、124万名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已达到83%。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备受关注。8月10日,记者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职工个人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贷款购房,用公积金账户的定期余额直接偿还贷款,不再提取现金。 //www.gjj123.com

  据了解,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年之内的;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1年仍未重新就业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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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规定是,职工个人购买自住住房1年(以《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为准)之内的,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查询磁卡、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申请审批书、房屋所有权证、契证。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定期余额(住房公积金的定期余额为每年6月30日结转的金额),且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的费用。 //www.gjj123.com

  职工已经贷款买房,分三种情况提取公积金。有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还贷协议,按月从公积金账户的定期余额中直接提取偿还贷款,不再提取现金。职工偿还商业贷款期间,房产证下发后每年可提取一次现金还贷款,提取额度不超过年还贷款金额。组合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在确保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仍可以按规定在不超过商贷部分的年还贷额度内,每年提取一次现金,用于偿还商贷部分的贷款。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在偿还公积金贷款期间,可用定期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每次冲减本金额度应不低于5000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额。借款人提前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与中心的借款合同在贷款本息还清后即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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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想咨询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事宜,可拨打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9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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