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退税上最后一道菜 利息追加税基开始实施

2003-04-14 00:00   来源:admin   分享到:

 购房退税上最后一道菜 利息追加税基开始实施

  

      一项购房贷款利息追加税基的优惠政策近日正在申城进入实施阶段,同时具备3项条件的购房者可凭税务局下发的通知书前往本市外马路970号办理退税登记手续。记者在“购房者个人税基登记结算处”发现,往日人不太多的大厅里开始稍稍热闹了起来。一位等待最后办理手续的购房者笑对记者说:“这项追加税基的优惠政策,是购房退税享用的最后一顿晚餐”。
  
    三种对象享受优惠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去年十月上海市财政局根据市府有关文件精神,颁发了对购房贷款利息追加税基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可享受购房贷款利息追加税基的对象 ,经过半年的准备工作,目前进入了具体实施阶段。同时具备3项条件的对象要求是:一、在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在本市以贷款方式购买商品住宅的;二、符合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规定可享受本市购房者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政策的;三、在2003年5月31日前购房款部分?不含利息?的税基已抵扣完毕的。贷款内容是指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贷款以及前二者的组合贷款。 //www.gjj123.com

  范围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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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可享受购房贷款利息追加税基的利息范围,据个人税基登记结算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是指购房者在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实际向贷款银行支付的符合规定的购房贷款利息?不包括罚息?。值得提醒的是对在2003年5月31日前已将商品房转让的购房者,其在房屋转让后支付的购房贷款利息部分不得追加税基。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具体办理要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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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3项条件的购房者该如何办理购房贷款利息追加税基手续呢?据了解,市购房者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结算处将首先根据购房税基抵扣数据库资料,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名单,并向其发出办理追加税基的通知书;购房者在收到通知后,前往贷款银行,请贷款银行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或商业)贷款计息清单”,该清单须经贷款银行 ?支行级以上?盖章。购房者取得贷款计息清单后在结算处指定的日期内,持购房贷款利息追加税基通知书、上海市购房者个人所得税计征税基扣除登记卡、商品房产权证、住房贷款合同、购房者身份证件、贷款计息清单和结算处规定的其他材料,到结算处办理购房贷款利息追加税基的登记手续。结算处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在购房税基抵扣数据库内增加购房者的可抵扣税基金额,同时,在“登记卡”上打印购房贷款利息追加税基的记录。购房者凭经修改后的登记卡、纳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最后再到指定地点办理贷款利息税基结算手续。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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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安家网】 //www.gjj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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