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湘都市报
省政府日前批复了长沙市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请示,同意长沙市将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为最高12%%,最低5%%,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而建设部等三部门的规定是: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不得超过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
省政府批复同时要求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清理和规范工作,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