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抓归集 开拓创新谋发展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
1993年,常熟市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逐步得到推进。特别是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推动了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从初期月缴额80万元,逐步增加到现在每月应缴额近4000万元,年度归集总额超过5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为改善本市职工家庭住房条件,强化地方政府住房保障职能,发挥了重要作用。历年已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5676户15.9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约130万平方米,销户、购建房、还贷提取8.56亿元,为政府提供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100多万元。目前,常熟分中心公积金余额为12.32亿,贷款余额为8.9亿,公积金运用率为73%。
随着我市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全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及外向型经济和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大量非公企业正在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主力军,非公经济在本市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不断增大。但有不少非公企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未能按国家规定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制度落实情况不够理想。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落实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我市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04]93号)文件精神,常熟分中心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在常熟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近年来始终把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率作为每年“重中之重”的工作,针对常熟非公企业的构成情况,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非公企业的催建催缴工作,住房公积金开户职工人数逐年稳步增长,目前,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已超10万。仅2005年,新增缴存职工1.8万人,应缴职工人数比上年净增1.1万人。在具体工作方法上,常熟分中心主要实现了五个方面的转变:
一、催建力量由“单一”向“多元”转变
全面开展非公企业催建催缴工作仅依靠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力量非常有限,必须取得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常熟市委、市政府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设相当重视。2004年7月,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93号文件,并将“认真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督促企业增强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觉性”作为政府逐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体系的措施,列入了2005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在常熟“十一五规划”中也明确要求“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面开展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进一步提高职工购建房能力”。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完善本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中的作用。这些,为我们常熟分中心进一步开展工作营造了十分有利的社会氛围。同时,常熟分中心积极争取劳动、财政、体改办、工商联、总工会、外经贸委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发挥11个镇(场)、3个重点经济开发区的相关部门对本辖区企业情况熟悉的优势,组织各方力量开展催建催缴工作。
二、催建方式由“分散”向“点面结合、重点突破”转变
为了使催建催缴工作取得实效,一方面,常熟分中心加大了住房公积金宣传力度,每天在常熟市电视台新闻节目前,播出“认真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面开展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每一个单位和职工应尽的义务”的宣传片,通过电视、报纸、电台、普法短剧等多种途径宣传公积金制度,大力宣传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常熟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确定各阶段重点突破单位,做到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达到与地方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目的。2004年,通过与台办、台商协会协调,召开了台资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说明会,广泛听取意见,明确相关政策,达成了本市台资企业逐步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方案。目前,已有扬宣电子有限公司、星岛新兴建材有限公司、欣瑞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等50多家台资企业4000多名职工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民营企业,也从规模企业着手,重点突破。近两年来,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隆力奇集团有限公司、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常熟虞东化工厂、常熟市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等常熟市较大民营企业陆续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在其他民营企业中进一步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树立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