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新闻网】 (记者 颜旻 通讯员 李吉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出通知,调整我市在职职工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7月1日起,按职工本人2007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进行调整,月缴存基数最高封顶6500元,最低不得低于我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700元。单位按调整后的月缴存额缴存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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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范围为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其他城镇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包括以个人名义缴纳公积金的缴存者。 //www.gjj123.com
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6500元),最低不得低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700元)。 //www.gjj123.com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不变,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各为10%,企业等其他单位仍各为8%-12%。提高或降低缴存比例必须经过批准;确有困难的单位,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存者,缴存比例仍在16%-24%范围内确定。1998年12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住房补贴月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做同口径调整,缴存比例仍为10%。 //www.gjj123.com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超标准缴纳的单位,应及时办理调整手续。涉及补缴的,应一并补缴到位。同一单位应执行相同的缴存比例。一些涉及少缴、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应及时到公积金经办银行办理补缴手续,或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缴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