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7月1日起提高住房公积金

2008-06-26 00:00   来源:黄海晨刊   分享到:

     本报淄博讯(记者 周荣顺) 根据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淄博市统一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和缴存比例。根据通知,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额,最高不超过5822元,最低为1160元。而此前的2007年度,最高不超过4950元,最低为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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