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我市开出首张住房公积金罚单

2008-07-11 00:00   来源:泰州新闻网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  潘荣进  通讯员  景 忠)姜堰市桥头卫生院自成立以来一直未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反响很大,公积金管理部门多次登门做工作,该院仍拒不办理缴存手续。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该院7月1日缴纳罚金1万元。

//www.gjj123.com

     据了解,这是我市首起因为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被处罚的案件。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科长郭宝华介绍,桥头卫生院开设床位30张,在职职工33人,是一家综合性的一级甲等医院。2005年底,该院部分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反映,该院一直未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多次和院方交涉未果。

//www.gjj123.com

     在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姜堰分中心的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宣传做工作,但卫生院负责人以效益差等为由拒绝缴纳,或者打马虎眼拖延时间。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去年11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对桥头卫生院立案查处。随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该院发出了限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通知书,但该院未予理睬。 //www.gjj123.com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和私营企业)都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拒绝缴纳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以对其作出1万至5万元的行政处罚。今年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桥头卫生院作出处罚5万元的决定,该院拒不执行,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今年4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海陵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海陵区法院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听证,并于5月份作出行政裁定,认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使用法律法规准确,同意强制执行。 //www.gjj123.com

     在收到海陵区法院的强制执行处罚通知后,桥头卫生院于5月底为所有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鉴于桥头卫生院整改的态度比较积极,并考虑到其单位现实情况,经法院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商,决定改按法定下限处罚。7月1日,桥头卫生院缴纳罚金1万元。 //www.gjj123.com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顾育放说,以前该中心对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总是上门做思想工作,直到缴纳为止。“但我们给桥头卫生院做了两年多工作都没有效果,所以决定对其处罚。”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据了解,目前全市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都已为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但为数不少的私营企业包括一部分规模企业、外资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识不强,不少企业负责人错误地认为会增加企业负担,而且是可缴可不缴的,所以拒绝缴存。顾育放表示,该中心将继续加大对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单位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