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企业欠缴公积金法院首次强制执行我省属首次

2008-07-25 00:00   来源:东南快报   分享到:

     厦门一家企业少缴住房公积金,催缴后仍未执行,被思明区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缴交住房公积金在我省还属首次。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厦门市国土局昨日披露,这家企业名为“厦门白士德楼宇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公积金中心经调查确认后,即向该公司发函催缴、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其补缴住房公积金,该公司仍未执行,日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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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明区法院根据该中心的申请,日前将该笔少缴的住房公积金执行到位,已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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