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5日讯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明年1月1日起,哈尔滨市将推行4项惠民新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将进一步降低,贷款额度大幅提升,借款人退休年龄适当延长。同时,对棚户区改造涉及的购房贷款凭回迁协议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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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扩大住房消费,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哈尔滨市将推行4项惠民新政策(见下表)。 //www.gjj123.com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4项新政策均以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将购买普通型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下调10%,有利于部分中低收入家庭早日进入市场购房,实现“安居梦”,此举也有利于楼市;贷款额度上限提高10万元,是考虑到近年职工收入、房价上涨以及参照发达城市做法等,多出的10万元可解决职工购房的实际问题,增强职工的购房信心;延长职工还款年限,是为了照顾相当一部分目前住房困难、有购房愿望、但年龄相对偏大的职工的利益,提高其贷款能力,减轻他们的还贷压力;另外,允许棚改工程涉及到的职工凭拆迁协议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回迁住房,同时被拆迁住房的价值可冲抵首付款,这也是一项支持全市棚户区改造,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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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住房公积金4项惠民新政策 //www.gjj123.com
借款人所购普通型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首付款比例由购房总价的30%下调至20%
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上调至40万元,组合贷款最高额度由65万元上调至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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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还款年限由不能超过退休年龄(即男职工60岁、女职工55岁),放宽到男职工65岁、女职工60岁 //www.gjj123.com
凡棚户区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回迁住房时可凭拆迁协议办理公积金贷款,被拆迁住房的价值可冲抵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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