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公积金管理的领导:我2006年,通过向朋友借款,一次性交清房

2006-12-12 00:00   来源:www.kmgjj.com   分享到:

问题:
各位公积金管理的领导:我2006年,通过向朋友借款,一次性交清房款方式,购房一套。为偿还朋友的借款,现我打算:不但把我目前帐户上的公积金取掉,而且打算今后也象其它“贷款购房”的同志一样,每年支取一次。麻烦求助一下,如何才能办成?

回复:
购房的一年内,你可以提取你及你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想每年提取一次,这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所以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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