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父亲于2006年7月买了一套单位集资住房,向农村信用社抵

2007-01-02 00:00   来源:www.kmgjj.com   分享到:

问题:
请问:我父亲于2006年7月买了一套单位集资住房,向农村信用社抵押老房贷了10万元的款,我跟我媳妇是共有人,请问我媳妇(配偶)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如果可以请问要些什么材料,谢谢!

回复:
购房一年内,共有人可以提取一次。从购房的第二年开始,原则上只可以提取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