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单位的时候有买公积金,但是我来到新单位后没有把户头转过来,导致现在我有两个户头,直到最近我查账的时候才知道。 我在网上查询的时候,弹出个对话框,说是要我带着“单位证明”去办理合并账户事项。 在这里我想请问一下:1.带原单位的证明还是我现在这个单位的证明? 2.办理以后会不会对我现在缴纳公积金的事情造成影响(需不需要通知单位变更账号之类的事情)? 3.这件事应该是我去办还是单位去办?
回复:
您好,1、携带原单位和现在单位的公积金证明。2、不会变更您现在单位的您的公积金个人账号。3、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