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我系一名国企退休职工,现有一女儿于2000年至今都在昆明铁路局昆明客运段上班,2000至2003年与昆明铁路局签定了每年一次的劳动合同.于2003年与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签定了劳动合同,由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派遣到昆明铁路局昆明客运段继续为其服务。合同签订后单位已为其买了五险,但迟迟不为其买住房公积金。据我了解,类似与我女儿的全部合同职工(大约600人左右)都未按规定购买住房公积金,且有很多合同职工陆续签订了很多年的合同,而分文未买住房公积金。七月份时,本人听朋友说在云南的报纸和网页上都刊出了昆明地区的所有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得知这个消息后,我心情很高兴。我按朋友说的,查阅了相关资料。时代在进步,一个社会要发展,民族要兴盛,这一切都离不开为建设文明富强的社会主义中国而付出心血的普通民众,贫富与带歧视性的差别待遇往往会造成一些社会问题,党和政府也逐渐意识到了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和关爱,也一直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一个公平、平等、和谐的社会环境,使每个人都能有一个积极奋上的机会。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我只有一点点期望就是女儿的单位可以补缴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针对我反应的女儿的情况,希望能得到贵中心及时的调查和回复。在此本人先深表感谢!单位情况如下地址:国贸路政通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玉光 电话:0871-3366151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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