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在两个公司交的公积金分不同的帐号,而现在的公司不缴纳公积

2010-01-09 00:00   来源:www.kmgjj.com   分享到:

问题:
原来在两个公司交的公积金分不同的帐号,而现在的公司不缴纳公积金,原来的公积金是否能提取?如果能提如何提取?

回复:
您好,提取条件: ●户口在昆明户地区的职工,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已经满两年;户口在昆明地区的职工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男职工已满50岁,女职工已满45岁;户口不在昆明地区的职工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本人自愿不再缴交住房公积金。 ●单位缴存经办人已办理过停缴封存手续。 ●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可提取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 提取额度:职工个人公积金帐户上的余额以及销户利息 提取应提供的审核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身份证,单位出具的提取转移证明,职工个人自愿终止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的申请(原单位加盖公章)。 ●所需提取资料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它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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