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确认是否可用公积金贷款

2012-01-17 19:42   来源:天津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我结婚前自己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在我名下;目前已婚,贷款还未还清;婚后父母又一次性付款买了一套私产房,也是在我的名下;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用我妻子的公积金贷款再购买一套房子?依照认贷不认房的原则,再购买的房子是不是可以按二套房进行公积金贷款,首付6成,公积金利率不变。
回复:如您只使用过一次住房贷款,那么你妻子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可参照二套房进行认定,以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的记录为准:使用单纯的公积金贷款首付5成,利率为基准利率。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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