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如您已经办理过提取登记,再次办理公积金提取时:(一)身份资料 1.提取登记人本人身份资料: ● 住房公积金龙卡,集中封存户职工可持储蓄卡; ●身份证件及两份复印件;(提取登记人同时办理登记业务和提取业务手续的,共需提供二份身份证件复印件); 2.同时提取登记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配偶的身份资料: ●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集中封存户职工可持储蓄卡; ●配偶身份证件及两份复印件; (二)还贷资料 ●贷款还款凭证及一份复印件(贷款还款凭证上应注明借款人姓名、贷款账号、还款本金、还款利息、还款合计、还款期次等必要信息并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在外省市办理贷款且无法提供还款凭证的,可以还款明细或还款存折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