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住房公积金没有及时的转移单位说是我的责

2012-04-15 07:35   来源:天津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我去新单位上班了,9月份参加的工作。10月份不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这个单位告诉我没的商量。11月份的单位告诉我说是因为我的帐户没有及时的转移,导致没交上单位说是我的责任告诉我不给补缴。我该怎么办?单位那是没的商量了我现在已经离职了!10月份应该给我缴纳吗?我门是在开发区的企业?
回复:新单位应从与您建立劳动关系开始为您缴存公积金。如单位瞧见少缴公积金应为您进行补缴。如您是在开发区农行缴存的住房储金则需要咨询开发区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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