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公司为天津私营企业,是旅行社,我是

2012-04-18 20:18   来源:天津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请问,我公司为天津私营企业,是旅行社,我是否应该享有公积金的待遇。
回复: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及其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及港、澳、台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应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所称职工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不包含外籍人员)。应为您缴纳公积金,您可以拨打96266进行咨询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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