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本人大约97年办理过1次公积金贷款,现已还清,房子也已经出售过户了。大约04年办理组合贷款第二次购买住房1套,贷款已经还清。大约05年以前妻的公积金办理贷款为岳父家购买经济适用房1套,以本人的公积金还贷。现本人已经离婚4年,名下没有住房,同时也不再承担还贷义务。请问本人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吗?如果可以,请问可以享受首套购房的政策吗?
回复:按照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套数按照家庭住房贷款笔数确定,个人住房贷款笔数以《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还款情况查询单》上的记载进行认定,您可以在贷款时携带贷款相关资料到贷款银行查询。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