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如果在天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首套

2012-07-10 12:42   来源:天津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我去年因工作调动来的天津,原单位在河北省邢台市,我在邢台于2002年在建行贷款(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现在已经买了。另外我的爱人和孩子都没有其他房产,也没有贷款记录。我以前的还款信用度非常好,从来没有不良记录的。现在需在天津的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房子,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于在天津属于首套房子吗?望盼你的答复,谢谢。
回复:按照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套数按照住房贷款笔数进行认定。个人住房贷款笔数以《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还款情况查询单》上的记载进行认定,您可以在贷款时携带贷款相关资料到贷款银行查询。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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