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天津,外地工作,欲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手

2012-07-16 15:35   来源:天津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我于2010年10月离开天津到外地工作,公积金停缴,但是户口未转出,现在安徽工作,并已经在新单位交公积金5个月了,想提取天津账户的公积金,现有几个问题想咨询:1、这种情况下,需要哪些手续?2、我是在河北区缴纳的公积金,在河东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办理吗?3、公积金办理后钱几日能到账?是直接打到公积金龙卡吗?盼复
回复:您可以参照异地转出进行销户提取: 1.职工身份证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 3.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手续的,还需提供: (1)代办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2)职工《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有委托人签字)一份。 4.异地转出资料 职工异地转出的,应提供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或者开户证明(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或者开户证明上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印章)。可以就近至管理部办理,如果要件齐全准确当天即可办理完毕,会将公积金转至龙卡储蓄账户。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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