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户并转移

2009-07-07 13:35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单位系网上缴存业务,原在和平建行有账户,现已在南开建行开立了新账户。现欲将和平建行账户进行整体转移并撤户,手续如何办理?请指教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您需要先办理整体转移后,再办理和平账户的撤销手续。您可以选择网上转移和到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包括网上住房公积金缴存(汇缴业务、个人缴存业务、转移业务不包含转入集中封存、调整业务)及住房公积金单位账、个人账查询等业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建设银行承办网上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建设银行负责网上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开办、终止、授权卡的发放、网上缴存业务的承办,负责网上缴存业务系统和数据的安全管理。如果您要选择网上办理转移业务,请您向建设银行咨询。如果您选择到管理部办理的话,您需要: 1.原单位或职工持以下资料办理转移:(1)单位职工中一名转移或单位整体转移的,应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申请书》一式二份,有职工本人签字(加盖单位预留印鉴);(2)转移人数为两名及以上部分职工转移的,还应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申请书清册》一式二份,有职工本人签字(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转移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单位因整体迁移到其他区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不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应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谢谢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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