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办理转移手续

2009-09-07 09:06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公司为新注册公司;现公司里一部分职工为原单位职工(他们原来都是一个公司的,现在这个公司已注销)他们的公积金都封存了,我公司人事可不可以受委托为他们这一部分人办理公积转移手续,是不是就叫启封手续,现在单位开个证明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应与新就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转出集中封存手续。 1.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2.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接收单位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申请书》(加盖接收单位印章)。不可以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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