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公司这次建了2000多套房子,卖给公司员工(只有居住权,没产权),从参加工作开始我们每月都交公积金,可现在要求买到房子的员工交房款有3种方式,1:一次现金付清.2:可全贷款.3:可贷一部分交一部分现金.但后两种贷款时要求有相同金额的存折做抵押,并冻结支配抵押款.(例如,你买套房子要20万,你只有3万,你可以交3万,贷17万,但你必须找17万的存折做抵押并被冻结这17万).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如不合法有什么部门管理这事?请上我们公司论坛--//6985.a.lunqun.com/hosting/webhost1122977.html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定向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职工购买的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只有居住权,没产权)则不属于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之列。由于您提供的信息不足,我们无法帮您做出具体的判断,如果您有投诉的要求可以拨打96266进行投诉或者咨询。您同时也可以找相关的贷款银行询问您公司目前的做法是否合理,寻求相应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