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无法转移

2009-12-27 20:34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05年和塘沽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存在争议,公司不给我转公积金,搞的现在的公司上不了公积金,请问我该怎么办,能重新开户吗?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无法开立新的账户,您需要将原单位的账户进行转移: 1.原单位或职工持以下资料办理转移:(1)单位职工中一名转移或单位整体转移的,应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申请书》一式二份,有职工本人签字(加盖单位预留印鉴);(2)转移人数为两名及以上部分职工转移的,还应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申请书清册》一式二份,有职工本人签字(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转移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单位因整体迁移到其他区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不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应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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