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销户提取问题

2010-01-21 11:55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本人大学本科毕业后,原供职于天津的单位,户口留在天津(人才中心办理),单位给上的公积金。现需要回重庆工作,重庆外商投资促进中心会接收我的户口及办理公积金缴存。所以现需要销户,提取公积金。请问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办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 1.职工身份证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审核职工身份证签发部门为外省市公安部门); 2.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 3.职工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两份(集中封存户职工《提取申请书》由分中心或管理部开具); 4.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手续的,还需提供:(1)代办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2)职工《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有委托人签字)一份;(3)为集中封存户职工代办提取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或户口簿及一份复印件。 5.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一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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