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两年以上支取住房公积金

2010-01-26 16:51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是2006年11月1日从西青开发区的三星电子辞职的,当时给我上的五险一金,后来2007年到2008年9月在别家公司上的五险,没有一金,工作到2008年9月30日。然后到2010年的年底就失业两年了。 我想请问这种情况到今年的11月份可以支取吗?所谓封存账户是指不上住房公积金的意思吗? 还有我听说必须保险关系转出两年以上才可以支取,请问支取公积金和保险关系转不转出有没有关系?是失业满两年以上就可以取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证明去办理?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如果您自06年11月后就没有缴存公积金,可以按照集中封存满两年销户提取全部余额:1.职工身份证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 3.职工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两份(集中封存户职工《提取申请书》由分中心或管理部开具); 4.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手续的,还需提供:(1)代办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2)职工《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有委托人签字)一份;(3)集中封存职工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同户籍户口簿或夫妻关系证明及一份复印件; 5.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但未及时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还应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一份复印件。 集中封存户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应按照普通住房消费提取、非住房消费提取规定的提取原因提供相应的申请资料,但不要求职工提供《提取申请书》。 集中封存户职工应由本人亲自办理提取业务,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其配偶或同户籍亲属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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